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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须知

  • 发布时间:2019-03-13 15: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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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即将开始,现将我市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即将开始,现将我市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


二、新生报名

首次参加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报考课程。(新生在报名后须进行报考课程,方可参加考试。)

新生报名须完成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新生预报名

新生7月15日起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下同)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可得到一个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新生凭预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正式报名。

(二)新生现场确认

新生必须由本人凭预报名号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7月16日-2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确认,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报考。韶关市现场确认地点: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浈江区西堤北路13号112室)。


三、考生报考

(一)报考时间:715-25

(二)报考方式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并且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须填写联系电话(手机)、通信地址等通信信息,作为当次考试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必须认真、完整、准确地填写,因考生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课程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

未曾提供电子相片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到我市报名点现场采集,考生在新生正式报名时已采集电子相片的,报考时不用提供。


四、准考证打印

考试开始前10天至考试结束止,考生必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用普通A4纸打印准考证。

省考办从2018年10月起不再统一制作卡片式准考证,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


五、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是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进行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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