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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厦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的相关说明

  • 发布时间:2019-10-27 16: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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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的相关说明

关于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申请的相关说明

一、毕业申请时间

 我省2019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及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29日上午9点至12月4日下午17点整(含周六、日),请考生一定要关注此时间节点,错过本次毕业申请的考生,延至明年重新申请。

 二、毕业申请条件

 1.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通过审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可以申请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否则无法通过本次毕业审核。

 三、毕业申请程序

 1.网上提交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http://sdata.jseea.cn),提交毕业申请。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点击毕业栏目



    第二步:在个人信息模块核对并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打*号的信息为必填。

 第三步:上传毕业照片,照片要求见下图,如不能满足条件可以点击【裁剪小工具】辅助完成。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下一页面。

    注意事项:请上传符合要求的标准证件照,切勿过度美化、PS人像比例等。

 可参照下图:


    第四步: 进入【考试成绩登记】,分三模块

 模块一 多证勾选

 考生有本省多张准考证且其中成绩在本次毕业中需使用,则勾选相应准考证号,并点击【确定所选准考证】。如需使用本省已毕业准考证上的课程,请先在免考项目里申请免考,免考成功后,课程会自动出现。


    模块二  纸质课程成绩(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等)填写——仅少部分老考生需要使用


   (1)有纸质免考审批单,则勾选相应的课程(注意:是免考不是换考)。

 (2)有纸质实践成绩单或纸质转考成绩,如实填写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课程成绩】,所选课程跳转至【已有成绩】模块。

 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不通过,请勿随意填写。

 如无相关课程补充,直接跳过。

 模块三 新老计划课程替换------仅少部分老考生需要使用


   (1)2000年以前老考生。

 (2)农村试验区专业课程替换。

 如无相关课程替换,直接跳过。

    2.现场确认

 网上提交申请后等待1-2天,再次进入毕业申报系统,在【现场确认提醒】一栏查看审核意见,初审通过的考生按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毕业材料。

    毕业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准考证原件,凡本专业课程考试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上交。

 3.毕业登记时,考生手工填写的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4.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5.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

 6.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A: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B: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C: 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D: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7.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

 说明:部分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选择“实践”录入实际分数,采购专业证书课程成绩≥60分录入分数,50≤成绩<60分的,填“免”。   

 3. 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4.递交毕业生登记表 

 按要求填写完整后,考生在各考办指定的时间内,交回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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