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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不授予的对象有哪些?可以申请补充学位证书吗?

  • 发布时间:2020-0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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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的授予对象是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的,考生们一定要注意这一点。-湖北专升本网自考专升本频道


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的授予对象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考生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其次,至于学位证书是否可以补充,考生要明确目前没有这种补充程序。

第一,学位证书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到学校和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罚的;

2.考试期间,违纪、弄虚作假者已处理;

3.未取得报考外语专业本科学历资格证书者。

第二,学位授予程序

1、参加外语学位考试的考生在主校报名。

2.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拟申请学位的,必须持有学士学位证书和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向考官所在学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相关学校审核后,由省自学办公室提交考官所在学校成人教育学院(自学中心)进行考试。

3.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应向考官所在学校的学位部门缴纳考试考核费,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考官所在学校缴纳一科报名费。

4、考官所在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省学位办备案,并抄送省自学办公室备查。

三.补充补助状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往年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原则上不再授予。详情请咨询当地考办。

四、自考学历证书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高等教育实行自学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考研、出国留学。其中,澳大利亚和英国的高等院校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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