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专项计划安排在第一批录取,普通本科安排在第二批录取。
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专项计划安排在第一批录取,普通本科安排在第二批录取。
(3)省级招生考试院按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考试成绩再次相同的,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高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互相承认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在网上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网上补志愿,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4)征集志愿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普通高校,可降低专业资格分数线,补足志愿。
(5)录取“本科”免试生。省级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门有关部门核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和考生自愿录取情况。
(6)退役士兵入学。根据钱交函[2022]6号文件。免试退役士兵进入本科院校录取,以我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免试生合格名单为依据。
(七)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按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考委发〔2020〕1号)的规定执行。
(八)确保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高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9)6月30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可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网站http://gkzy.eaagz.org.cn/)查询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