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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专升本条件要求

  •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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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22年我省继续在省属普通高校开展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模式(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通知如下。

相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22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省属高校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本科教育”)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校升格为普通高校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三地一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监察的领导任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录取等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中考改革试点院校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号)要求,有专升本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及其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与专升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

二。合理安排招生计划。【/S2/】2022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总体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类别与2022年基本持平。高校要明确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综合考虑高校定位、教学质量、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和规模,重点招生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急需的专业,向电子信息、机械、生物医学工程、绿色环保、预防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护理、家政服务、文物考古等相关专业领域倾斜。普通升本计划单列,未完成的计划不转入普通高考。高校要主动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更好地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高质量完成招生任务。

三。严格报考资格审查。

2022年安徽省普通本科招生目标为:

1.安徽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及经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2.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入伍。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后应征入伍并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的学生(含大学新生),可申请参加相关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其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参加文化课考试。相关院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他们可以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最佳人选。未报到入学并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升本科政策。不符合大学生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选择报考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关于做好大中专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政办发〔2020〕7号)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在巩固扩大扶贫成果的过渡期,2022年继续实施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招收高职(专科)毕业生专项计划。

退役士兵和有备案卡原件的考生报名资格须经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审核,技能大赛获奖和免试考生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名单为准。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按高职(专科)专业大类申请录取,其中医疗卫生、艺术体育应为专业对口。文科、理工科、艺术、体育不允许跨类录取。要求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普通本科学生录取资格的相关要求。高职(专科)毕业院校要加强资格审查,未按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通过考试。

四。规范考试录取的组织管理。为保证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同时给考生更多的选择和更多的调剂录取机会,普通本科招生考试继续实行“两门公共课(各150分)+两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分为文理科,文科两门公共课程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两门公共课程为公共课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统一考试。课程由高校独立或联合开设,并组织考试。高校要加快标准化考场建设。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建立全省统一的录取调剂系统,开展录取调剂工作。2022年具体考试录取工作安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安排。

五、顺利开展联训试点。相关本科高校要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联合培养高职高专,合理确定培养专业和规模,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试点工作的检查。

六。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章程。高等学校应当根据规定制定普通本科考试招生规则。招生简章应明确专业招生计划(包括退役士兵单招计划、之前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等。)、高职教育专业要求、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录取规则、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比例和录取方式、联合专业培养属性和培养点名称、录取过程中跨专业计划的调整规则和程序。招生章程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教育部门发展规划处、高教处、民办教育处、学生处等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发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按规定备案。高校的具体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要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规范考试、评卷、录取工作。

七。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各高校要全面准确解读我省本科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考生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考试、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招生考试中的徇私舞弊现象。对于招生秩序不规范的高校,省教育厅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年度招生计划。

要求各高校在认真总结去年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类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经济发展、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科学合理提出2022年招生计划,填写附表,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电子报表(电子邮件)和纸质报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传真)报送省教育厅。联合培养计划(应同时提交培养计划和合作培养协议)由本科院校提交。

附件:普通高校升本科2022年分专业计划申请表

附件:2022年普通高校转本科分专业计划申请表(含联合培养计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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