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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年专升本政策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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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招生对象:我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 2022 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 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录取等有关要求另文发布。

2024年重庆市高考招生实施方案

为满足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需要,激发高职(专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阳光操作”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4届毕业生(含通过高职扩招、“三二段制”、“五年一贯制”等培养计划在高职教育中毕业的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名参加“专升本”招生时,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和录取的有关要求另行公布。

在普通高校与高职院校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特长生贯通培养项目”)中,原则上不将考核合格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纳入“特长生贯通培养项目”招生选拔范围。学生若想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必须放弃专升本培养计划的转学资格,并报所在高职院校和相关普通本科学校备案。他/她将不再享受本科对本科培养计划的待遇,由此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

二。招生学校

学校的招生是我市“专升本”总任务的市属本科院校。

三。资格、优惠政策和注册

(1)资格

参加考试招生的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即具备报考资格。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如果在学校受过处分,到报名时,处分影响期已过,学校已书面正式解除。

2.学习成绩好。考试课程有复试或补考记录的,到报考时复试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2)优惠政策

1.赢得技能竞赛的学生免试入学。

期间获得互联网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铜奖及以上(金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电子设计大赛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 且符合“专升本”资格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我委高教办审核后,可免于“专升本”。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奖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并符合“专升本”资格条件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我专业成人教育部门复试后,可免试。

在重庆市教委等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模拟求职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符合“专升本”资格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我委学生处审核后,可免于“专升本”。

具有“专升本”资格的考生选择以“免试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除不参加“专升本”考试外,其他程序和环节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录取时,相关招生院校会列出免试录取计划。

报名时,相应技能竞赛成绩尚未公布的考生应先预报名,待成绩公布后再进行确认和补充。在技能竞赛成绩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再参加技能竞赛,获奖和免试的学生予以加分。

2.原来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根据国家政策,为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我市继续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各招生学校在“专升本”总招生计划中安排适当的招生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单独进行标记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由本人申请报名、学校审核、我委审核确认。

(3)注册

1.注册方法

凡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需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cqksy.cn)报名。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候选人类型

考生报名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毕业年级考生、技能竞赛免试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类别进行报名。同时符合多个类别的,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报名。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过程中不得变更。

3.资格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由各生源学校负责,具体方式由各生源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把关。相应的工作时限和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总体安排和要求明确并发布,各高校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分校招生比例及招生计划安排

入学率

2024年全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比例为全市高职院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0%左右(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总计划下有单排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技能竞赛免试生等专项计划。

(二)分校招生计划的安排

分校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总体计划,结合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布局、学校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发展定位、全市高职院校毕业生等综合考虑后制定。,而且是专门行业申报的。各招生学校在制定招生计划时,要科学设置自己的专业,按专业(或专业群)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全市情况,对相关高校增减部分进行调节或指定单独计划。各学校申报的计划,经市教委综合审核、全市综合平衡后,由学校统一下达执行。各招生学校要公布招生计划、本专业对比关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学校官网首页,并负责对考生进行讲解。

对于没有对口或与本科专业相近的高职(专科)专业,暂不进行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

五、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目

(1)专业类别

高校“本科”是根据专业类别来选择的,即:

1.普通文科:即除英语、计算机、艺术、小语种以外的文科专业;

2.普通理工科:即英语、计算机、艺术、小语种以外的理工科专业;

3.计算机类:即专业名称中包含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硬件、软件、网络、程序等字样的专业。;

4.英语类:即专业名称中带有英文字符的专业;

5.艺术、体育:即考生当年按艺术或体育录取的专业;

6.小语种: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每个专业的类别由来源院校指定。

(二)考试科目

高校的“专升本”考试按照文理两大类组织。文理科根据考生在招生当年就读高职(专科)专业时指定的科目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指定。文理专业由生源学校决定,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学生应具有相同的考试类别。

报名时以生源学校和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目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方面。,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目不允许变动。

(3)附加测试

招收学生特别是高技能学生的学校,要加试,加强对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查。考试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考试要求、考试方式及占总成绩的比例由招生学校规定,必须在学校实施方案中明确公开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统一考试科目和分数

1.文科: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少数民族语言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统考各科满分120分。

(二)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全市统一考试大纲,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七。考试机构

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收取报名费、命题、备考、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组织实施。考生统考成绩将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发布后公布。

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相对集中、就近的原则组织实施。所有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考试任务,按要求做好相关考试工作。

八。结果的标记和发布

(一)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统考成绩,结合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按考生类别分别划定并公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本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及时发布考生成绩。只有填报了加试专业的考生才能参加招生学校组织实施的加试。要求加试的招生学校必须在全市规定的统一录取时间前完成加试、上传成绩和综合成绩转换确认。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九。自愿填写

(A)自愿结构

每个考生可以根据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与本专业的对应关系填报若干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报考该职位。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志愿填报前公布。

(2)报告方法

2024年继续实行网上自愿申报。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将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学校明确规定要考的专业。选择填报的考生必须参加考试,才有资格被录取。志愿填报的相关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在我委统筹下明确并发布。

十、准入和宣传

2024年继续网上录取。录取时,考生按类别分为普通文科、普通理工科、计算机、英语、艺术体育、小语种六类,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如下:先在成绩优秀的前提下,按志愿顺序投档;如果分数相同,按照英语和计算机的分数从高到低归档。

应严格按照考生专业类别和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学校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实施。招生学校所有计划已完成的,不再组织志愿;未完成总体计划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全市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次数不超过2次。届时将公布相关要求。

如因生源不足等原因,追加专业在第一次录取时未用完,则不再参加志愿招录,剩余计划从其所在学校转到我校其他专业。免试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计划未完成时,可使用该计划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将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显著位置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XI归档、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处理

(1)招生学校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并加盖公章备案。招生学校收到注册的录取花名册后,会据此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发送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自行发送学生。严禁在公布录取花名册前擅自发布录取通知书或相关录取信息。录取数据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理,并报市教委,由市教委上报教育部,作为招生学校注册新生的依据。

(2)招生学校应在学生入学时审核录取资格。未能定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除“专升本”学生不能转其他专业外,其日常管理和毕业待遇与招生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相同。同时,招生学校应在普通“本科”学生学业证书上注明“在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和颁发学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按有关规定颁发。以上内容必须在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中写明。

(三)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相应学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二。费用

普通“本科”学生学费及其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当年、同类别本科学生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费按渝府发〔2024〕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13.加强工作监管和信息公开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学校工作实施方案、享受优惠政策学生名单、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咨询填报方式等信息。必须在学校官网和主公示栏公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积极采纳。对学生、家长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高校和市级教育考试院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集团的防疫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集团考试防疫工作方案。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登记工作,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卫生消毒和试卷制作、评卷场所的疫情防控。考点应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并设置有防护隔离措施的专用通道、专用隔离检查室和备用检查室。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工作人员考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十五。工作时间安排

(1)预测名称:2024年1月上、下半月;

(2)正式报名:2024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

(3)全市统考:2024年4月上旬至中旬;

(4)统考成绩公布:2024年5月初;

(5)志愿填报:2024年5月上、下半月;

(6)学校录取:2024年5月中下旬;

(7)发放录取花名册:2024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

(八)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2024年6月上旬至下旬。

(九)相关技能竞赛2024届获奖免试生补录:2024年6月底或7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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