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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专升本读几年

  • 发布时间:2022-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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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生“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委《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普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重庆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637

主办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了“专升本”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宣传部、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的招生决定,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过程,决定招生重大问题等。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事务。

三。招生目标和条件

(一)招生目标

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2届毕业生(含通过高职扩招、“三二段制”、“五年一贯制”等培养计划在高职教育中毕业的人员)。

(2)资格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学校受过处分的,到报名时,处分影响期已过,处分影响已由学校书面正式解除。

2.学习成绩好。考试课程有复试或补考记录的,到报名时复试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免试生,可在我校填报有招生计划的相应专业。

四。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独计划、技能竞赛免试生单独计划。不同专业的详细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V .志愿填写

报告方法

2022年继续实行网上自愿申报。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将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相关要求按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2)报告要求

志愿填报必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本专业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对应关系。我校技能竞赛免试的学生,只接收获得全国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六。准入和宣传

(1)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发布的选拔指标和录取规定,以及考生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2)我校免试生只接受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将调整总计划录取。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未被本市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者人数不超过两次,届时将公布相关要求。

(4)技能竞赛免试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计划未完成时,拟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5)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在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并将公示的录取名单网站发送至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教育考试院同步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并加盖公章备案。收到我校的招生花名册后,我们会据此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发送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自行投递到学生手中。

(六)我校所有选调专业均不进行加试。

七。费用

“专升本”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同年级同类别本科生的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相关文件收取。

八。学籍管理

(1)2022年9月,我校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和院系完成2022年专升本学生的注册工作。学生在我校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审。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不得录取。

(2)经重庆市教委批准录取的学生,升入2020级本科专业,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3)已专科毕业的学生,不允许转其他专业。其日常管理和毕业待遇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同性质、同类别学生相同。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教[2002]15号文件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就读于我校XX专业学院起点”字样;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要求,授予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九。保障和监督

(1)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专升本”招生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十、补充条款

(1)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专升本”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工作,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XI咨询方式和举报电话

(1)信息咨询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401331

电话:023-65910194/65910131

(2)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网站:https://jwc.cqnu.edu.cn/

(3)监督投诉

重庆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5363403,举报邮箱:jw3@cqnu.edu.cn

注:关于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晋升的通知另行通知。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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