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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 发布时间:2019-03-13 15: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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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各位考生,根据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现将江门市区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申请时间

下半年申请毕业时间为12月15-18日。


二、 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完成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

1.前置学历登记时间(含前学历为自考的毕业生)

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以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

2.前置学历认证信息登记方式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注意:请选择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勿选择学籍在线验证

②毕业专业等相关信息须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信息完全一致。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

(6)其它说明

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日前、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详情可登陆http://www.stegd.edu.cn/selfec/见公告《关于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情况的说明》。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申请专科、本科毕业基本流程

    1.考生网上申毕业

12月15日—18日,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毕业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选择“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使用系统中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验证码登陆 →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保存→毕业管理(毕业申请)→按提示操作→ 初审地点:0701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1)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2)确认基本信息

      ①确认自己的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联系电话等数据。如上述数据有误,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并保存(修改)。

②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错误或升位)、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如有误或须更正,考生须先自行在网上申请,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合格证等有关资料,到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数据更正申请,因考生的考籍数据更正申请须经省考办审批,所以只能下一次再办理毕业申请。

      ③上述数据准确无误方可申请毕业。

    (3)提交毕业申请

    ①准确选择好毕业专业和主考院校。

    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前学历情况,并根据自己专科(或以上)的毕业专业,按《报考必读》中该专业的要求,选择是否须加考相应的课程。

③毕业初审地点是:江门市区0701、新会0705、台山0781、开平0783、鹤山0784、恩平0785。

(4)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①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到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报名站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②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能手写,出现空白信息的请先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好后再打印)。

2.交表

需提交毕业资料清单(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1)已填写好本人简历,单位加好意见并盖好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切记要“双面”打印(不能交复印件),公章的单位名称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工作单位”栏目上的信息相一致。《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一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到居委会、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身份证应正反两面都复印)。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又没有加考的,则须交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交表时间和地点

1.交表时间:12月15日—1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交表地点: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报名站(江门市建设二路127号)。


六、注意事项

1.办理毕业登记是由考生自行到网上对自己的毕业材料进行申请,所以请考生尽早改好自己的登陆密码,熟悉网上操作。

2.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最终由省考办进行最后的审核、办证、发证。

3.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误办理毕业证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办证过程中须考生加补材料的,省、市考办会直接与考生联系,因此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填写以便随时联系(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民族、职业、最后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5.无条件上网的考生,请在12月15日前打电话(3503937)进行预先登记,以便我们安排好办理顺序和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到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报名站办理登记手续。

6.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提交毕业申请4个月后(即2019年4月左右)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携带《办理毕业初审回执》、身份证、准考证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办理毕业初审回执》、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方法见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2.关于部分自考停考专业毕业办理时间的公告


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一八年十二月


附件1:

广东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专业代号

专业

名称

学历

层次

报名报考时的特别要求

办理毕业时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

备注

A08030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

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A080602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

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独立本科段


提供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B100805

药学

独立本科段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A081310

营养、食品与健康

专科


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



附件2:

关于部分自考停考专业毕业办理时间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A020103财税等13个自考停考专业的毕业手续办理至2018年12月止,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最后一次毕业手续

办理时间

文件依据

A020103

财税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A040115

英语教育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5]8号

A040124

义务教育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A050316

广播电视编导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A050407

音乐教育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A080604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A090620

畜牧兽医与管理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5]8号

A100704

社区护理学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B040125

义务教育

本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5]7号

B070202

物理教育

本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B090617

乡镇企业管理

本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B100705

社区护理学

本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C050308

新闻学

专科

2018年12月15-20日

粤考委[2013]2号


上述专业的有关考生须在2018年12月15-20日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提交毕业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毕业材料,逾期,此后不再受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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