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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关于发放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13 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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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州市办理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

在惠州市办理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


一、领取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

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30。


二、领取地点: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惠州市教育局大门进门右侧大楼二楼)


三、毕业证书须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发一次,遗失不补。领取毕业证书后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惠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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