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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专升本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分数线

  • 发布时间:2022-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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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1〕23号)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除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2022〕23号)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教育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29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立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学校地址:

(1)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2)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

(3)其他办学地点:招生专业与重庆其他高校“联合培养”的地点在相应的联合培养高校内(详见《重庆教育学院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和教师终身发展为鲜明办学特色,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创建于1954年,1984年成立为重庆教育学院,2022年重建为重庆教育学院。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和费用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在重庆市高校就读、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2届毕业生(含通过高职扩招、“三二段制”、“五年一贯制”等培养计划的高职毕业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规定另行发布。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市教委批准,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独计划、技能竞赛免试生单独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就读地点、招生类别、对应专业详见附件《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一览表》。招生计划将在志愿填报前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费用:学费、住宿费等。各专业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考核、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和时间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报名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资格审查: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高考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发〔2022〕23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考试安排:考生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安排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七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www.cqksy.cn)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志愿填写: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安排执行。

(二)获得技能竞赛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可按专业对应填报我校有免试生招生计划的专业,我校不组织加试。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我校严格遵守我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录取的相关优惠政策、投档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录取查询:录取结束后,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将公示的录取学生名单网址发送至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步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和学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考生待遇:专升本学生不得转校、转专业,其日常管理和毕业待遇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相同。

第二十二条录取安排: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并加盖公章备案。学校选定并收到已登记的录取花名册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发送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自行投递到学生手中。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不得入学。

第二十三条资助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我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和贷款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我校申请。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大学生优秀成长资助计划。

第二十四条学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具有毕业资格,由重庆教育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的学业证书上标注“在我校XX专业学院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和颁发学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联系我校招生办,否则,我校不承担任何后果。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监督和投诉:

监督部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638718(工作时间,仅投诉举报)

(2)招生服务:

招生办: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023-61638299

学校网站:https://www.cque.edu.cn/

网站:http://zs.cque.edu.cn/GNISGM

第二十七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以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注:关于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晋升的通知将另行发布,敬请关注。


附:重庆第二教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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