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顺利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
第二条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校代码:13874。
第五条学校地址:威海市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职业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山东外事职业学院纪检组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录取
第十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2年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组织实施、招生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组织实施
(1)生源高校负责本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资格审查。
(2)我校负责公布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计划,组织测试,确定合格名单。
二、招生对象
(一)202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
(2)入伍地点为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申请条件
(1)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未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未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处于休学期间。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注册前处分已解除。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候选人资格之一:
(一)在其毕业院校取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学校推荐生)。
(2)通过招生院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的我省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原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入伍地点为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的大学生。报名时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大专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在专科学习阶段,作为我国国家队队员,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第十二条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能力测试。
一、综合质量评价
根据我校相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评价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正。
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我校将认真做好自荐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我校专业综合能力分专业测试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考试标准由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学习需求确定,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只能用于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按要求报名,按时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资格公示
自荐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由我校在学校网站公示,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我校提交的考生名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四条统一考试报名
(1)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12日至14日登录信息平台,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2)选择专业。学校推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可根据本科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选择报考若干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考专业”)。所选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科目必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考生可根据《202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按学科类别查询本科招生专业对应考试科目。
第十五条统一考试安排
晋升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时间为2022年5月7日-8日。
统考科目为四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在大学期间参加政审)、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三)。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统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学校推荐的学生、自荐的学生、建档立卡的家庭考生都要参加统考科目的考试。
第十六条自愿报告
(1)志愿填报资格。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统考成绩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及学校推荐学生的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志愿资格线。自荐学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与学校推荐的相同。
(2)自愿申报法。
1.投档卡家庭考生可在投档卡批次和推荐生源批次中同时填报所有有相应招生计划的高校。每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学校推荐的学生可填报所选专业内所有有相应招生计划的院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自荐生可填报所选专业内已取得自荐资格的院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第十七条准入规则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份工作的考生。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和外语限制。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及其他免试政策考生的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已被我院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校毕业证等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报名时不能提供普通大专毕业证的,取消资格。我校将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登记并获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九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由我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必须注明“就读于我院××专业本科起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条件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22〕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形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教发〔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联系信息
电话:0531-58097988
招生监督电话:0531-83167459
学校网址:www.sdws.edu.cn电子邮箱:sdws_zsb@163.com
地址: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