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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专升本招生计划(重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

  • 发布时间:2022-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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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重庆市教委《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专升本”招生章程。招生对象:我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2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我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2届毕业生(含通过高职扩招、“三二段制”、“五年一贯制”等培养计划在高职教育中毕业的人员)。

(2)资格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如果在学校受过处分,到报名时,处分影响期已过,学校已书面正式解除。

2.学习成绩好。考试课程有复试或补考记录的,到报名时复试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独计划、技能竞赛获奖免试学生单独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本科”招生总计划确定,并在志愿填报前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对应专业、专业类别、学费见下表。

三。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高校的“专升本”考试按照文理两大类组织。文理科根据考生在招生当年就读高职(专科)专业时指定的科目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指定。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学生,考试科目应该是一样的。

(二)考试科目

1.文科: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少数民族语言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统考各科满分120分。

5.我们学校不组织加试。

四。自愿填写

报告方法

2022年继续实行网上自愿申报。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将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相关要求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2)报告要求

志愿填报必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本专业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对应关系。

(3)技能竞赛获奖和免试学生填表要求。

获得技能竞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可填报我校有免试生招生计划的专业。

五、录取和公示

(一)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教委发布的选拔指标和录取规定,以及考生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进行网上录取。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未被本市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2次,届时将公布相关要求。

(3)技能竞赛免试生、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计划未完成时,拟用于毕业年级一般考生录取。

(4)录取结束后,学校在学校官网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将公示的录取学生名单网址发送至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同步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并加盖公章备案。学校选定并收到已登记的录取花名册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发送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自行投递到学生手中。

不及物动词费用

“专升本”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同年级同类别本科生的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相关文件收取。

七。学籍管理

(1)2022年9月,教务处组织相关院系完成2022年“本科”学生注册工作。学生入学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

(2)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学生,升入2020级本科专业,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3)已专科毕业的学生,不允许转其他专业。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同性质、同类别的学生相同。毕业时,符合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2002]15号文件,在学业证书上注明“就读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条件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八。保障和监督

(一)“专升本”招生工作在“专升本”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工作。

(二)“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专升本”招生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九。补充条款

(1)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专升本”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重庆交通大学教务处。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交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协商和报告的方式

教务处:023-62652437

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jwjcc@cqjt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4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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