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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专升本自荐报名(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专升本报名)

  • 发布时间:2022-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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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规范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2〕9号),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学校代码:13997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执行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和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35-2603913。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2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准入条件和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

第六章费用、退款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条件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22〕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形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教发〔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第十六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由我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院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刚入学的本科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八条联系信息

电话:0535-2603997 2603998

邮件:qdgcxyzs@163.com。

学校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zs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未经学校许可,以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公布专升本考试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公开。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解释。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升格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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