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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方舟自考通知:关于南京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 发布时间:2019-10-29 13: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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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方舟(2019)字第10号 南京大学主考: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

 锡方舟(2019)字第10号 

南京大学主考: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律: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社会工作与管理: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7)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四、六级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

(2)从2004年6月起(含2004年6月),必须在本校考试。

(3)从2005年6月起(含2005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再与学位英语考试免考挂钩。

注: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1.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1.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申请毕业,毕业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2.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4.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南京财经大学主考:会计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1.本学年本科毕业生。

2.外语成绩达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外语成绩在70分(含)以上者;

(2)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含)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者(头尾六年有效);

(3)参加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及格者;

(4)外语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者。

3.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70分(含)以上。

4.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二、各专业学位课程

1.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预算会计)、审计学

2.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学士):国际市场营销学 、市场营销策划、国际商务谈判

3.金融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金融市场学 、金融企业会计 、国际投资学

4.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网络营销与策划、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5.物流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运输管理(二)、仓储管理(二)、物流企业管理

6.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学士):国际经济学、国际经济合作 、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7.调查与分析专业(经济学学士):抽样技术(二)、市场调查实务、调查数据分析

8.商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战略管理教程、国际市场营销学(二)、电子商务概论

9.采购与供应管理(管理学学士):采购与供应谈判、采购与供应关系管理、采购战术与运营

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认定

1.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者,可直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2.参加自学考试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不到70分者,可在登记毕业之前重新参加自学考试本专业的学位课程的考试,以达到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的要求。

3.南京财经大学除成人学位英语课程外,不再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申请办法

1.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可向南京财经大学报名申请。考生在参加论文答辩时,到南京财经大学自考办领取《学位申请表》,并交验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2.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考生于当年的9月1日至9月15日;下半年毕业的考生于次年的2月25日至3月10日。申请截止日后10天在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收到申报材料考生名单,供考生查询。

3.申请材料及费用:

(1)学位申请表(原件);

(2)毕业证书、公共英语三级(或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均为复印件);

(3)1张1寸免冠彩照(照片反面注上考生姓名);

(4)申请及评审费200元。如报考成人学位英语考试,须另交35元考试费和1张1寸免冠彩照。

4.邮汇地址: 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收 ,邮编210003,电话:025-83495959

五、学位评审时间:每年三月资格审核,学位证书发放时间请四月登录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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