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5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指定专项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所有专业。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科目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准入规则:
1.报考基础课同专业同专业,执行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2.报考同一专业类别,基础课不同的专业之间,不跨专业录取,不执行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3.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以考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即第一次志愿考试的信息)。
4.根据《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干政(2024)2号】文件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服义务兵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就读普通本科。
5.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5分、专项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所有专业。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科目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专项计划考生采取单独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方式,考试科目与普通考生相同。专业专项计划已满的,按照普通考生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专项考生和普通考生。
7.如果某专业的总计划已满,专项计划未满,专项缺额计划将调整为该专业的总计划进行录取。
8.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录取名单及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