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试填志愿。
考试科目及分数
考试科目分为省级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两类。入学考试采取“两门公共课(每门150分)+两门专业课(每门150分)”的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两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两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两门专业课为高职(初)阶段专业课。公共课程由省考试院组织统一考试。课程由高校自主提出或联合提出,并组织考试。
高等学校确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科目、专业课考试科目,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入场
招生机构根据教育部门有关文件、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录取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正式提交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招生计划有空缺的高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首轮调剂通知。未被录取的网上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的调剂计划,申请调剂本科院校的专业。按照招生机构公布的录取规则统一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学。
根据第一轮调整后的计划完成情况,可以进行第二轮调整。具体日程和方式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