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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专升本政策

  • 发布时间:2022-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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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2年专升本政策: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二、考试时间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规范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各校办学情况及生源情况,统筹安排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高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另行发布。招生计划含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主要安排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承担专升本招生计划任务。

  (二)联合培养计划。参与联合培养的本科高校当年每校联合培养计划不得超过1000人;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当年每校培养计划不得超过800人,每专业不得超过200人。原则上,具备联合培养资格的高职院校及专业为赣教高字〔2022〕7号文件所列的院校及专业名单(见附件2);每所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养相互不得超过3所,高职院校每专业只能与1所本科高校相应专业开展联合培养。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照公办本科高校相应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联合培养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学生缴纳的学费以及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主要用于提高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奖助补等方面。其他事项参照《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2〕7号)执行。

  (三)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分为免试计划和非免试计划两类。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2.未来工匠培育计划。继续实施江西省“未来工匠培育计划”,2022年设立“航空强省班”“交通强省班”,招收全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工科类赛项并获奖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每项目计划招生60人左右。分别确定南昌航空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为培养高校。具体遴选办法另文通知。

  3.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安排适量获奖学生招生计划,学生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4.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省教育厅将根据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合理安排专升本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校、专业,足额安排招生计划,具体免试招生工作要求见附件3。

  5.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队选手,且符合有关我省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保送至高校相应的本科专业。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省教育厅将根据当年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报名情况,合理安排专升本免试招收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学校、专业,足额安排招生计划。具体保送程序和工作要求按教学厅〔2020〕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四、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五、招生专业

  由省教育厅划定高职院校专业(类)对应报考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类),供专升本考生选报志愿。原则上考生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详情见《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后续另行公布)。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而导致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的专业,招生高校可将相关专业排除在专升本招生范围之外或对报考学生所学专业作出限制性条件,但须在学校专升本报送计划和招生章程中作出明确说明。

  高校招生专业如无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对应年级的在读学生,不得安排专升本招生计划。

  六、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来工匠”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获奖学生等相关信息。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来工匠”学生、世界技能获奖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9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4。考生可根据后续发布的考试说明备考。

  (二)考试时间。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原则上于4月底前完成。

  (三)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

  (四)命题和评卷。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

  九、志愿填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各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对照《指导目录》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及对应志愿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附件3要求填报志愿。

  十、录取

  (一)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二)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投档。

  (三)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四)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五)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高校上传预录取考生录检复核。

  (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附件3要求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高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严禁捆绑招生,有偿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领导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省高招委领导下,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各相关处室和省教育考试院分工负责实施,各设区市教育局具体落实考务工作。有关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部门牵头负责,确保专升本考试组织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2.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各高校要加强录取资格审核,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3.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要全面准确解读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对2022年专升本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4.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省教育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考试期间实行巡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责令整改。招生高校要对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网上系统提示完成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缴费。

  (二)有关专升本招生网上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含征集志愿)等具体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和《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2〕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2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确定后另行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核、缴费

  专升本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按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赣考院普〔2022〕23号)具体要求执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各招生高校依据相关规定制定2022年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经报省教育厅核准后于2022年2月25日前向社会发布。

  所有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1-5日的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后同)“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并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缴费和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2022年专升本考生志愿分“免试计划”“未来工匠专项计划”“其它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4个录取批次进行设置。

  1.“免试计划”批次设置3个梯度院校志愿及1个征集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6个专业志愿。限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本人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评价成绩选择填报。

  2.“未来工匠专项计划”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2个专业志愿。限具有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3.“其它专项计划”批次设置20个平行志愿和10个征集平行志愿。限具有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4.“普通计划”批次设置40个平行志愿和20个征集志愿,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以填报此批次志愿。

  平行志愿均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即1个院校的1个专业为1个志愿。

  志愿填报。所有考生须于2022年3月1日9:00-5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根据《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考试大类和各招生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并对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

  缺额征集志愿填报。“免试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8日9:00-17:00,“未来工匠专项计划”“其它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缺额院校、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为准,届时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的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

  (四)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9个考试大类中选报其中1个大类并参加该大类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

  2.所有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符合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各批次志愿。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其它批次录取资格。

  3.3月1-5日集中填报志愿,考生可以对填报志愿修改一次,逾期后不得更改、补报。征集志愿填报提交后不得修改。

  4.考生须完成缴费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1-4日9:00-21:00和3月5日9:00-17:00。

  四、考试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对考试工作的要求,科学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和防疫工作方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一)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省内考生在考前14天内不出省,在省外实习(工作)的考生应不晚于考前14天返回考点所在地。如考生违反上述要求遭遇突发状况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有关高校应及时通知、督促在省外实习的考生提前返校,避免因疫情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1.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考试“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

  2.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考生选报9个考试大类中的1个大类,分别考试《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考试科目,分值150分。

  (三)考点设置

  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设置。

  考生在专科就读(毕业)院校(校本部)所在设区市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外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如未被免试录取的统一在南昌市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编排

  全省统一编排准考证,考生于考前3天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打印准考证。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编排准考证。

  五、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

  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考生可于5月13日后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5月13-14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六、录取

  (一)按9个考试大类分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高校可以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高校自行印制。高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七)各批次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发布。

  七、数据报送、学籍管理

  各招生高校要认真审核整理考生报名信息、成绩、录取数据,核对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及时上报各批次录取信息,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录取信息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依据,错报漏报以及超时限上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高校负责。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招生高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设区市教育局是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考试招生安全责任,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强化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认真落实防疫要求。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组织管理两手抓两不误。各设区市教育局要会同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因组织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确保考试工作健康、安全。

  (三)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认真开展对入场考生身份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严格考场规则,严肃考风考纪。2022年专升本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四)严肃考试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考试招生的管理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专升本考试招生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优化招生咨询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宣传服务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阅。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公开咨询电话,畅通咨询通道,及时回应考生关切。



附件:

1.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名单

2.具备联合培养资格的高职院校及专业

3.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

4.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5.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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